空壳公司早在2025年就开始被各种检查,而最近随着魔都某区发布的空壳企业认定标准和合规要求,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方向。
根据这个标准,各个档的企业可以对号入座自查了。
空壳企业认定标准和合规要求(按开票额分类)
一、年度开票总额超 5000 万的企业,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:
- 社保大于等于 2 人
- 具备固定经营场所(有房租发票)
- 有实际经营地址(电子税务局变更实际生产经营地址)
二、年度开票总额 500 万 – 5000 万的企业,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:
- 社保大于等于 1 人
- 具备固定经营场所(有房租发票)
- 有实际经营地址(电子税务局变更实际生产经营地址)
三、年度开票总额 500 万以下的企业,需消除 “四无” 状态,满足以下任意一:
- 人员社保
- 房产登记或租赁发票
- 水电费发票
- 固定资产价值 5000 元以上且在财务报表中体现
提醒:
空壳企业治理中,房租发票要开成 “房租”,不能开成 “租金”,否则系统识别不出来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