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有1亿多个体工商户,有的经营规模很大,甚至是一般纳税人,比如超市、建材批发等;有的体量一般,既有个人客户,也有单位客户,如餐饮店、健身房等;有的经营面积小,只有个人客户,比如面条馒头店、蔬菜店等。但对于是否开立对公账户,从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规定并未强制要求个体工商户必须开立对公账户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立。
1.不开立不影响经营,开立后反而增加负担。
客户完全为自然人个人,没有开票需求。
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
税务征收方式为双定户(定期定额户)
街边2元小店,小区内快餐店
零星小额交易的个体工商户
不对外签定合同,不对外融资的个体户
等以上个体户,可以按负责人的身份办理银行借记卡,进行收付管理,实际操作更方便、更快捷,不需要去银行开立对公账户。
2.不开立影响经营,业务扩展不了或很多业务受限。
客户不完全为个人,有开票需求。
有雇工的个体户,需要缴纳五险一金
税务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
入驻平台需要提供对公账户(个人C店受限)
供应商、客户要求对公打款
银行卡容易封控,说明交易频次、额度已超过零星收支




